法規名稱: 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

條文關聯

承運業者依建築工程餘土處理計畫運送餘土前,應先核對餘土種類、數量
及運送憑證,運往指定場所,並將簽證後之餘土處理紀錄表回報承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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