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5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議決結果確定後,三日內由國民大會公告之,並通
  知立法院及被彈劾人。
〔立法理由〕
  明定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議決結果之公告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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