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大會秘書處應於國民大會集會前,將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、領 土變更案或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,印送全體代表。 立法院應於國民大會集會時,派員至國民大會集會地點,向全體代表說 明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、領土變更案或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之提案 要旨。
明定立法院應印送提案給全體代表,並由該議案之立法院院會說明人向 國民大會說明提案要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