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

條文關聯

本法第五條所定航行境內船舶及其載運人員、物品之檢查,準用第二十條
規定辦理;旅客於登船時,並得查驗身分證明。
〔立法理由〕
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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