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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區漁會章程範例
時間:
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
條文關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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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條
本會總幹事之職責如下︰ 一、執行理事會之決議。 二、聘僱與解聘、僱所屬員工。 三、指揮監督所屬職員推行會務與業務。 四、訓練、考核、獎懲所屬員工。 五、提報理事會審議之事項。 六、其他依職責應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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