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07月16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掌理事項如左:
  一、依據中央政策方針,策定本轄區內戰地政務各項施政計畫及單行法
      令呈請核准施行。
  二、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學校工作。
  三、督導聯繫行政院各部會派駐在本轄區內之機構,配合戰地政務之實
      施。
  四、其他有關本轄區戰地政務之推行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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