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本辦法所定之委託經營時,應採取保密措施,以防止機密洩漏。
理本辦法之委託經營,於業務範圍內,有屬於機密事項時,應依國家機密 保護法第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採取保密措施。至於一般公務機密,則 依其他法規所定保密措施辦理,爰作文字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