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

條文關聯

辦理本辦法所定之委託經營時,應採取保密措施,以防止機密洩漏。
〔立法理由〕
理本辦法之委託經營,於業務範圍內,有屬於機密事項時,應依國家機密
保護法第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採取保密措施。至於一般公務機密,則
依其他法規所定保密措施辦理,爰作文字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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