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

條文關聯

  示範公墓及忠靈殿,依亡故官兵之功勳或階級,區分為特勳及上將區、
  中少將區、上校區、中少校區、尉官、士官長區、士官區及士兵區等八
  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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