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7年05月02日

條文關聯

  為辦理國軍官兵貸款購置住宅,特設置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(以
  下簡稱本基金),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,訂定本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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