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陸海空軍刑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

條文關聯

以暴動或勾結外力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;首謀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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