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陸海空軍刑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

條文關聯

意圖犯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罪,而以文字、圖畫、演說或他法煽惑現役軍人
暴動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