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規則範例
時間: 中華民國77年10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退休、退職、資遣年數之計算,以在本社就職之年月起,至離職年月止
  ,其年數之零數,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算,逾六個月者以一年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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