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524
人,瀏覽人次:
82408908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規則範例
時間:
中華民國77年10月14日
條文關聯
第二十條
總經理與職員全年薪給最高與最低之比例以十倍為限。 駐社理事主席最高薪給不得超過總經理最高薪給百分之三十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