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規則範例
時間: 中華民國77年10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員工除例假日及因公出差外,如因故未能上班時應事先請假;辦公時間
  內除接洽公務外,非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。員工在非上班時間,因
  緊急事件或特殊情事,經主管通知,應即時到社處理,不得無故抗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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