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141
人,瀏覽人次:
823885266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規則範例
時間:
中華民國77年10月14日
條文關聯
第九十一條
本社選派赴國外進修、研習、考察人員,除薪津照發外,應依國外差旅 費標準支給差旅費及生活費,期滿須報告進修、研習、考察心得並在該 本社服務至少三年以上,否則追繳其派赴國外期間之一切費用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