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稅捐稽徵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

條文關聯

納稅義務人應為之行為,應於稅捐稽徵機關之辦公時間內為之。但繳納稅
捐,應於代收稅款機構之營業時間內為之。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