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機關、機構、團體、事業或個人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, 規避、妨礙或拒絕財政部或其授權之機關調查或備詢,或未應要求或未配 合提供有關資訊者,財政部或其授權之機關應依本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辦理。
有關機關、機構、團體、事業或個人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接 受稅捐機關調查或備詢,或未提供相關資訊者,財政部或其授權之機關應 依本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