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總則
本規則依圖書館法第八條規定訂定之。
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(以下簡稱本館)以服務社會大眾,保存臺灣 文獻,提供圖書資訊,推廣社會教育,辦理文化活動等為主要任務。
本館依圖書館法第七條規定,提供閱覽人平等無償使用本館館藏、閱覽 設備及場所等服務。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,另設專用停車位、檢索 電腦席位及閱覽席位。 前項使用,除另有規定者外,均不須繳交費用。
本規則未規定事項,依有關法規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