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(市)每年保送人數如左: 一、師範學校畢業生升學師範學院者,每省二十人至三十人,每市五人 至七人,由各省(市)教育廳(局)核轉教育部核定之。 二、師範專科學校畢業生升學教育學院、師範學院或師範大學者,每省 二十人至三十人,每市五人至十人,由各省(市)教育廳(局)核 轉教育部核定之。 但遇有特殊情形,保送名額確有增多之必要時,得專案報請教育部核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