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人員之升等,依左列規定辦理: 一、任四等技術師四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專門著作者,遇缺得晉升 為三等技術師。 二、任三等技術師三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專門著作者,遇缺得晉升 為二等技術師。 三、任二等技術師三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專門著作者,遇缺得晉升 為一等技術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