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638
人,瀏覽人次:
827378825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7年12月11日
條文關聯
第三條
法務部設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小組(以下簡稱審查小組),依法 審查前條之申請。 審查小組於必要時,得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擔任職務之機關派員到場說 明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