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外銷農產品集貨場設置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05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擬任集貨場技術員,應填具履歷表如附件四,一式兩份,連同學經歷證
  件影本一份及一吋半身光面近照四張,由設場人函送當地檢驗機構審查
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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