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

條文關聯

  公路經營業應於收費前一個月,在收費處所公告左列事項,方得收費:
  一、奉准收費文號及內容摘要。
  二、各類車輛收費額。
  三、免費車輛種類。
  四、其他有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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