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專用公路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93年01月20日

條文關聯

  興建專用公路、應備具下列文件圖說,向興建專用公路所在地之該管公
  路主管機關申請:
  一、申請書。
  二、機構組織或章程。
  三、興建計畫書。
  (一)計畫概要及專用性質。
  (二)路線圖說,並標註與其他交通路線之關係。
  (三)相關工程設計圖說。
  (四)用地圖說及土地使用證明書。
  (五)水土保持計畫書。
  (六)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。
  (七)經營管理方法。
  (八)所需經費概算及財源。
  (九)開工、竣工及進度預定表。
  (十)對沿線村里有無影響之說明。
  前項第三款第五目及第六目之文件,除依法可免提送者外,須先經各該
  主管機關之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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