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559
人,瀏覽人次:
827569194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郵政儲金匯兌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
條文關聯
第十五條
儲戶提取存款之憑證或印鑑遺失時,應向中華郵政公司辦理掛失止付; 在儲戶未辦妥掛失止付前,中華郵政公司對於依規定程序並已盡善良管 理人注意義務所為之給付,縱係冒領,亦不負責任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