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

條文關聯

個人壽險集體保件辦理後,於有新加入集體保件者,應填具加入個人壽險
集體保件通知書,連同加入者個人要保書,交付經辦郵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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