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847
人,瀏覽人次:
82420912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
條文關聯
第六條
要保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為要約者,應邀同被保險人與業務員會晤。 前項所稱業務員,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