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郵票或各類出售品,而要求發給購票證明者,應當場申請,事後不予 補證。 前項郵票或各類出售品,一經售出,除當場聲明有瑕疵者外,不得請求退 還。但因現場交寄郵件需要,得以所購之郵票、郵政明信片、特製郵簡、 特製信封向郵局換取不同面額之等值郵票、郵政明信片、特製郵簡、特製 信封或便利箱袋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