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刷物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。但國內互寄單本書籍,或寄往國外之書籍 無論單本或多本,均得展至五公斤。其尺寸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。 印刷物應於封面註明「印刷物」字樣;寄往國外者,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 文或英文註明之(見附表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