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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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函件之各種費用以金融轉帳、網路 ATM、信用卡付款或預付款方式繳
納,由電子函件之客戶於帳戶申請時,自行選擇付款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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