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條文關聯

本公司經營特種郵件業務如下:
一、航空郵件。
二、限時郵件、快遞、快捷郵件。
三、掛號函件。
四、報值郵件。
五、保價郵件。
六、代收貨價郵件。
七、廣告回信。
八、存證信函。
九、傳真函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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