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條文關聯

報值郵件封套上所寫姓名及報值數額有塗改者,不予收寄;地址經增刪塗
改而未經寄件人同樣簽名或蓋章者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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