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條文關聯

各級郵局均辦理國內代收貨價報值郵件業務,但不收寄國內代收貨價保價
郵件及國際代收貨價郵件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