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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
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條文關聯
第九十九條
交寄代收貨價郵件,除普通資費及其他特種資費外,每件另付代收貨款費 ,其按航空、限時寄遞或要求回執者,並應加付相關資費。 前項代收貨款費內含報值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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