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條文關聯

交寄代收貨價郵件,除普通資費及其他特種資費外,每件另付代收貨款費
,其按航空、限時寄遞或要求回執者,並應加付相關資費。
前項代收貨款費內含報值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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