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56年7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人事行政局設會計室,置主任一人,薦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並兼辦
  統計事務;其所需佐理人員,就本規程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分配
  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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