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處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簡任以上人員派免、遷調之研議、審核事項。 二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組織法規及編制員額之研議、審核事項。 三、關於行政院所屬各公營事業機構首長及董、監事派免、遷調之審核 事項。 四、關於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需用人員之統籌、分發、擬議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