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處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考核制度之規劃及增進工作效率之擬議事項。 二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現職人員之調查、考核、統計、分析事項。 三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考績、獎懲之核議或審核事項。 四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之政績、業績、考核資料之處理 事項。 五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前訓練、在職訓練、工作講習、公餘 進修、公費考察之規劃、擬議事項。 六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請頒勳獎、榮典及褒揚案件之擬議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