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訓練委員會設置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87年10月23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本局第三處處長兼任,組長二人簡派,輔導員
  若干人,薦派,幹事若干人委派,均由主任委員簽報本局局長依規定令
  派或派兼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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