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職員應以主動精神、努力業務之處理暨學術之研究發展,並應遵守
  公務員服務法及其他有關法令。
  各單位主管應注意所屬人員工作之適當分配,並隨時督導推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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