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
修正時間: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

條文關聯

居家式復健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:
一、復健相關醫事機構、醫療機構、護理機構、醫事團體。
二、社會福利機構、社會福利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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