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452
人,瀏覽人次:
82423910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
修正時間:
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
條文關聯
第十二條
居家式復健服務單位應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,且所置居家式復健服務業務 主管應具有醫事或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資格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