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738
人,瀏覽人次:
825674241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助產人員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
條文關聯
第三十七條(罰則)
助產人員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,廢止其執業執照;受廢止執業執照處 分仍執行業務者,廢止其助產人員證書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