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驗光人員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

條文關聯

直轄市、縣(市)驗光師公會,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二十一人以上發起組
織之;其未滿二十一人者,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或共同組織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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