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驗光人員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

條文關聯

驗光師公會每年召開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大會
。
驗光師公會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,得依章程之規定就會員分布狀況
劃定區域,按其會員人數比率選出代表,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行使會員大
會之職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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