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

條文關聯

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化粧品、標示、宣傳、廣告或化粧
品業者,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,並得酌予獎勵。
前項檢舉獎勵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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