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目的
一、以青年探索台灣為核心之深度學習活動,由 NPO及大專院校規劃,運
用青年志工加以執行運作。
二、深化「遊學台灣」的核心精神,提供 15-30歲青年經由主題旅遊活動
,以「再認識」、「再發現」、「再感動」、「再創造」為原則之體
驗學習及深度探索旅遊活動,讓更多青年、學生進一步認識台灣之多
元發展面向,並引領公共議題的討論,培養對台灣這片土地的認同感
及責任感。
三、透過主題旅遊學習活動,除可以引入青年新的想法與創意外,更可與
旅遊產業資源結合,對青年旅遊產業化與永續發展有極大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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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申請對象
已有主辦過「遊學台灣」經驗之非營利組織或大專院校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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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補助主題活動計畫
一、核心概念
1.深化「遊學台灣」的核心精神,以「再認識」、「再發現」、「再
感動」、「再創造」為原則之深度學習旅遊:由 NPO及大專院校規
劃具特色之主題之旅,活動內容需含括達人導覽、觀光旅遊、體能
探索、公共討論、DIY體驗、國建參訪等六項元素。
2.資源的整合與串聯:需結合地方產業、觀光網絡及公部門資源,運
用青輔會所協調之青年旅遊優惠措施(如青年平價住宿設施、服務
體系、青年旅遊卡……等),並可與旅遊產業資源結合辦理。
二、主題:
1.藝術文史探索。
2.在地樂活探索。
3.生態冒險探索。
4.原民部落探索。
5.節慶祭典探索。
三、活動規劃原則:
1.活動內容採開放形式,主辦單位可根據本身優勢並配合本案核心概
念提出適宜的旅遊學習計畫,並可視需要與旅遊產業資源結合。
2.活動規劃內涵包含「遊學台灣」六大元素(呈現方式可自由發揮創
意)。
3.活動天數:不限(請配合寒假的特性,建議天數規劃以短天數為宜
)。
4.梯次及人數:
每一活動建議規劃 1梯次、活動人數20人(不包含工作人員)為原
則,讓每位學員充分深入體驗旅遊學習。
5.學員收費價格:以平價及青年能負擔之費用為原則(建議日間活動
每日500元、住宿500元),以符合青年旅遊之精神,若行程為離島
地區或特殊規劃者,可酌提高收費,惟須反映補助效益。
6.活動規劃費:人事費(包含講師費、工作人員薪資等)與業務費(
包含活動手冊印製、行政聯繫費用、文宣費用)等相關費用,不可
高於總補助金額50%,其他費用(如活動時餐費、租車費等)則不
在此限。
7.生活輔導員:每活動需事前提出一位生活輔導員名單,並由本會於
活動前統一培訓,代表本會負責協助照料學員、團隊向心力等工作
。生活輔導員於活動期間所衍生之費用,由主辦單位自行負擔。
8.目標客層:主要以15~30歲之國內青年為主,並以香港、新加坡或
澳門等地通曉華語之國際青年為次要客層,英語、日語族群為第三
目標客層。
四、執行期間:2008年1月20日至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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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申請程序
一、申請單位應檢附文件及份數如下,並請按下列順序裝訂資料:
1.公文(一份即可),未檢附公文之提案將不予審查。
2.書面文件(乙式十份),包含:
(1)申請計畫摘要表(格式如附件一、二)。
(2)申請補助計畫書
A.計畫名稱
B.計畫辦理單位
C.目的
D.參與對象及人數
E.活動地點
F.活動內容:包括活動項目、內容執行方式、行程表、達人導覽、
公共討論規劃及安全保險……等。
G.達人背景資料簡介及達人推薦行程之推薦文字(500字以內)
H.活動天數及梯次數
I.個別集客及宣傳策略
J.預期效益
K.過去辦理類似活動之成果
L.經費概算(含活動收費之計價標準)
M.組織及工作分工表
N.工作進度表
O.危機處理組織架構、危機處理對策及安全措施維護表(格式如附
件三)
(3)高解析度之活動照片:至少 3張左右,以能突顯活動特色並能提
供本會未來在本案之文宣運用並提供 1張達人近照(檔案格式為
JEPG檔,每張照片大小請在2MB以內)。
(4)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乙份(大專組免備)。
二、申請期限:需於2007年11月9日前送達(以送達之日為限)。
三、申請方式:
1.請備文(公文)將上述文件(包含書面資料及光碟片)郵寄至本會
第四處(台北市徐州路五號14樓青輔會第四處遊學台灣專案小組收
)。
2.並請於信封上請標示活動類別(藝術文史、在地樂活…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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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審查作業
一、審查時間:預定於2007年11月15日進行審查。
二、審查方式:由本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,以書面審查為原則,如有
必要則另行安排提案單位進行之口頭簡報,俾以作為審查所提計畫是
否符合規劃原則、補助額度及活動規劃建議之參據。
三、審查標準:計畫本身(符合本案核心概念、青年需求、活動內容之創
新性、發展性、可行性及學習性、安全評估、需補助額度、學員收費
合理性)、達人導覽、資源整合。
四、審查結果:經委員綜合評選後,酌優入選前40名之活動,並取數名備
取。
五、未獲入選之計畫,所送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將不另行送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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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補助標準:
符合本案核心概念及六大原則,每項旅遊計畫依梯隊及招生人數,補
助部分活動經費新台幣5-10萬元為原則,補助款之使用應以集客宣傳
、降低學員參與費用及提升組織能量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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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工作會議與行前培訓:
一、工作會議:入選主辦單位需參與本會所召開之工作會議,確立未來辦
理及相關配合事項(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)。
二、培訓課程:為提升活動品質及安全,入選主辦單位之專案管理人員及
生活輔導員,需參加本專案行前培訓課程,(確定之時間、地點另行
通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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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補助款收回條件
一、活動各梯次因天候因素影響,可延期辦理,惟經延期至少乙次仍無法
出隊者,須繳回該梯次3/5之補助款。
二、各梯次活動人數(已完成報名並繳費)未達1/2者,應繳回該梯次1/4
之補助款。
三、非因天候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活動出隊者,則需依比例繳
回該梯次之補助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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玖、核撥與核銷結案
一、審查結果本會將公佈於本會「遊學台灣」網站並另行以公函告知,另
因預算年度之關係,故核定之補助款將於活動結束後撥付。
二、各受補助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備函(公文)並開立正式領據,檢送下
列資料(一式三份)向本會請撥補助經費:
1.成果報告(格式如附件四)
(1)需含過程評估、實行成效評估。
(2)過程評估包含行前場勘紀錄、行前討論會議、活動期間工作會議
、活動檢討會議紀錄等資料。
(3)實行成效評估請以條列方式敘述,並請包含建議事項。
2.總經費收支明細表(格式如附件五,原始支出憑證請留存)
3.參與學員名單(需包含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聯絡電話、
e-mail、通訊地址)
4.學員問卷調查表及活動滿意度統計表(格式由本會於活動前另行提
供)
5.活動照片
(1)請挑選可突顯活動之照片(至少10張)。
(2)一頁A4紙上放2張照片,並請在照片下附上簡單說明。
6.活動光碟(1片,包含上述之原始檔)
7.媒體報導、活動手冊及其他能突顯活動成果之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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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、注意事項
一、提案入選主辦單位於本計畫中所提供文字、圖片,視為無償授權予本
會未來於遊學台灣及青年旅遊相關推廣活動、政府出版品、網路、或
媒體/載體中之公開或發表使用權。
二、各受補申請單位為活動主辦單位,本會為總策劃單位。本會除對活動
內容審定給予經費補助,並針對活動進行整體行銷宣傳外,其餘活動
及個別宣傳事務則由主辦單位自行辦理。
三、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,活動期間一律為學員投保意外險
200 萬及醫療保險20萬,如活動特殊(如:泛舟、攀岩、跳傘、衝浪
……等危險性較高之活動)可酌予增加保險額度。
四、由本會得視需求,於活動期間得派員實地訪視,請派員協助本會相關
人員瞭解實際辦理情形。
五、活動文宣請明列「總策劃單位: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」字樣,並使
用「遊學台灣」及青年旅遊LOGO,將於計畫案審核通過後,另外提供
。
六、活動期間須指派 1位「遊學台灣」專案人員作為與本會專案聯繫之窗
口及活動報名聯繫之窗口,專案執行期間務必保持聯繫管道之暢通。
七、活動執行期間如行程、時間……等,如因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須變更、
取消,須備函告知,不可任意取消、更改行程。
八、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均有義務參與本專案之成果分享會(時間、地點
另行通知)。
九、本會有權將本會補助之方案,轉作本會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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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壹、活動時程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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