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央銀行理事會會議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07月20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每三月開會一次,必要時并得召開臨時會,由主席召集之。
  會議出列席人員,於會議舉行日前十日內,不得就有關貨幣、信用及外
  匯政策對外發表談話;會議有關政策決議事項,由主席於會後統一對外
  說明;機密性議程資料,應遵守保密規定,不得洩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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