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

條文關聯

農民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自願停止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時,農會應於
辦理停止提繳之當日,填具農民退休儲金停繳申報表,依本條例第八條第
二項規定列表通知勞保局。
〔立法理由〕
一、本條新增。
二、現行條文第五條第三項關於農民申請停止提繳農民退休儲金,農會應
    辦理事項部分規定,移列至本條規範,並酌作文字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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