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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歐來金得(Olaquindox)、洛克沙生(Roxarsone)、待美嘧唑(Dim
    etridazole)及羅力嘧唑(Ronidazole)等四種動物用藥品,自中華
    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起禁止製造、輸入、販賣及使用。但專供觀
    賞動物疾病治療使用之待美嘧唑(Dimetridazole)及羅力嘧唑(Ron
    idazole),不在此限。

二、卡巴得(Carbadox)及胺苯亞砷酸(Arsanilic acid)等二種動物用
    藥品,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禁止作為含藥物飼料添加物
    製造、輸入、販賣及使用。
〔立法理由〕
依據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訂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