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

條文關聯

被保險人經保險人依本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逕予退保者,其退保日期以全
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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